太谱干货 | 当谈论语法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在和学生聊天时谈到英语语法,有人说语法是时态语态,也有人说语法是从句?很多同学对于语法都有自己的理解,可是,语法究竟是什么呢?在英语学习中,它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今天为大家分享一篇来自太谱英语陈思娟老师的文章,通过举例四个中文病句带你探究语法的真正意义。
一.语法是什么?
能够说出语法是时态、语态、从句等等的同学,可以看出来你们对初高中英语的掌握处于一个良好的水平。确实,初高中的英语课上的语法课就是这样,这节课讲一般现在时,下节课讲现在进行时,过几节课讲的可能就是主谓宾以及一些常见单词的固定搭配......
一学期下来,可能你的笔记记了厚厚一本。记住了look at sth./give sth. to sb./provide sb. with sth.等等固定搭配。可是你仍然分不清主谓宾定状补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作用,分别可以放在什么位置。
考试的时候因为对语法没有正确的认识而各种受虐,考完试想弄明白究竟错在哪儿了,还要被老师的一句固定搭配或者学霸们的语感吊打。这其中的滋味大家自有体会,在此就不赘述。
其实,语法的含义不难理解,它就是类似于数学公式或者建筑的地基和钢筋搭建的框架。
二.英语国家学生也要学语法吗?
也有人说毕竟是母语,如果词汇量够,再记一些句式,肯定没什么问题了。那我们来想想,难道因为是母语,我们就不需要学语法了吗?
“今天天气晴朗,我和同学们一起去了公园春游.....”小学生作文的开头,这样简单而通俗的句子,自然不需要我们特别去学习它的语法结构,因为在我们从小的语言环境中,我们经常听到或看到这样的句子。但是到了高中或者大学呢?我们看到以及写的就不再是这么简单的词汇或句子了。
让我们来看以下四个病句,通过带你探究语法的真正含义:
1、他的革命精神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
2、由于她这样好的成绩,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3、旧社会劳动人民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4、你不认真学习,那怎么可能有好的成绩是可想而知的。
这四个病句错在哪,能看得出来吗?
其实以上这些句子常在我们高中试语文卷中的病句题目中出现,意思很好理解,但其中出现的语法问题,我们平时可能也不会太在意。甚至在一些电视采访节目当中,还会听到一些人这样说。但如果把它们放在一篇作文里面呢?读起来就非常别扭了。
这就是为什么到了高中阶段,我们需要去学习语法。因为作文或者阅读的时候遇到的不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词汇或者句子了。
那么英文也是一样,美国高考以及研究生考试都会考查语法。虽然像托福、雅思等针对语言水平的考试没有单独的题目来考查语法知识,但是没有扎实的语法基础是不可能取得高分的。
下面我们就用以上中文句子结合英文句子,总结几个我们在写作时常犯的错误。
三.常见错误
1、主谓一致第一句、他的革命精神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
提取一下这个句子的主谓宾,也就是精神浮现在我的眼前。精神与浮现不能搭配的,所以应该改为他的革命形象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
很多人在写英文的时候意识不到这个问题。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I cost 5000 dollars to buy this watch.
我花了5000美金买这个表。(×)
看起来好像完全没有问题啊,因为cost翻译成中文就是花费什么东西嘛。我们现在来看一下cost的英文解释以及例句:
打个比方,一个东西cost多少钱,是指你要付这么多钱来买它。
Each ticket costs one dollar.
每张票的价格是1美金。
如果我要用cost这个词来表达花了多少钱,买什么东西,只能用东西来做主语。如b里面的例句:
The trip will cost you about $100 each way.
这个行程单程会花费你100美金。
所以花了5000美金买手表应该这么说:
This watch cost me 5000 dollars.
这块表花了我5000美金。
所以在写英文句子的时候,我们不应该用中文意思把对应的英文单词生搬硬套到英文句子里面。这就像老外跟你说帽子穿在我的头上是一样的效果。
中国学生在英语主谓一致方面还容易犯的一个错就是第三人称单数、主语单复数与谓语的搭配、集体名词单复数等问题。以下为错误示范:
Tom go to school by bus.(×)
Pollution and poverty is a problem.(×)
People is confused about it.(×)
第二句、由于她这样好的成绩,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由于她这样好的成绩是一个原因状语,后面只有“得到”(谓语)和“赞扬”(宾语),其实是缺少主语的。应该改为由于她这样好的成绩,她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在批改学生作业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
In recent years discovered the evidence of presence of water on Mars.
近几年发现了火星存在水的证据。(×)
PS:究竟是谁在火星上发现了存在水的证据呢?一个完整的句子至少要有一个主语和谓语,上面这个句子缺少主语,in recent years不能作为主语,而是时间状语。即使把in去掉,recent years也不可能是发现证据的主语。我们可以把这个句子改为The evidence of presence of water on Mars was discovered in recent years.
第三句、旧社会人民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这不是一个句子,只是用形容词修饰了名词。缺少谓语。应该是旧社会人民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就相当于写了这样一个“句子”:
Scientists trying to stop global warming.
努力阻止全球变暖的科学家。(×)
我们可以改成:Scientists are trying to stop global warming.
根据中文语感,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句子后半句把两个意思串到一起了。
正确句子:你不认真学习,那怎么可能取得好的成绩呢?或者是你不认真学习,不能取得好成绩是可想而知的。
在平时,你有没有写过这样的句子呢?
There are many students study abroad.
与句子不完整相反,而是一个句子中有两个谓语动词。
想要把There are many students.和Many students study abroad.这两句变成一句话,该怎么办呢?
要表达有许多学生出国留学直接写成Many students study abroad.就可以了。可以不用按照中文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过去,而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
又有没有写过这样的句子?
She likes English, I like math.
句逗号连接了两个独立的主谓句
在中文里面,什么时候用句号是一个难题。因为很多中文句子的逻辑关系并不会像英文一样用连词写出来。例如,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意思是正如走的路多了能知道马的力气多大,相处时间久了才会知道一个人的人品。所以用逗号将两个句子隔开,而不是用句号。
在英文中,什么时候用句号是非常明显的。只要是有一个主语和谓语,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句子,句末就应该用句号。She likes English. I like math.都是有主语谓语的句子,应该用句号隔开或者用and、but等连词连接两个句子。
以上是我对英文语法的一些浅析。简而言之,英语语法是规范写作基础。当然对于其他方面也是很有帮助的,担心篇幅太长看不下去。这次就先写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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